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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
无 包含:
1、大交通:包含杭州-涪陵、宜昌-杭州往返动车二等座。其中杭州涪陵段为卧代坐。 2、当地用车:根据实际人数选用空调旅游车 ,保证一人一正座。 3、住宿:全程入住3晚星际领航号游轮 ,豪华标准间房型( 二楼阳台房)。其余岸上为携程三钻酒店,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 ,不含单房差,酒店无三人间,而且酒店房间面积较小,无法加床,如果产生单人请补单人房差或能拼房的情况下与其他游客拼房。 【温馨提示:晚上入住酒店休息时,请反锁房门,注意个人物品安全,洗浴时,请使用防滑垫 或地巾 ,注意防滑。 】 4、用餐:含8正 游轮上含4正餐 ,陆地含4正餐,酒店房费含早餐) ,正餐50元/人/正(八菜一汤,不含酒水)。 5、 门票:行程内所列景点首道门票。(景点门票已按团队价核算,老年票不做单独优惠) 6、导游:20人以上派全陪导游、当地导游服务(重庆段和湖北段为分段导游)。 7、购物:无(景区、餐厅、酒店、长途休息站等也有旅游商品售卖(包括路边小店) ,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范畴 ,若您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 ,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含:
1、火车上餐费,岸上酒店单房差300元 2、景区小交通:渣滓洞换车自理20元/人 3、除行程外的自费娱乐项目,如船方推荐的游览项目 4、报价包含项目外的一切其它费用 5、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6、因气候或交通延阻、罢工、公共交通故障、延误、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7、旅游费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1)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票等费用。 (2)行李托运费、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费。 (3)各项个人消费,包括但不限于:当地参加的自费项目、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交通工具上非免费餐饮费、通讯、烟酒饮品 收费电视等。 儿童:
儿童(2-12周岁):此收费只包含动车半票、车位、餐位费用,其余不含(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门票等费用)。 购物:
此团无购物安排。 自费:
此团有自费推荐项目安排。为船方推荐行为,不强制参加,自费项目大小同价。 白帝城(295元/人,不少于1.5小时 )、小小三峡(185元/人,不少于1小时)、丰都鬼城(295元/人,不少于1.5小时)、三峡升船机(295元/人,不少于30分钟)、烽烟三国(295元/人史诗类大型演出,不少于40分钟)。 注意: ⑴.自费项目当参加人数不足时则可能无法成行或费用做相应调整。 ⑵.持老年证,军官证,导游证,学生证等证件的客人参加推荐自费无优惠,敬请谅解。 其它:
1、 由于天气、水位、航道管制、港口通航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游轮登离船港口可能会有调 整 ,如出现这种情况 ,船公司将负责重庆市区至港口间的运转交通。 2、行程中已赠送上岸参观景点 ,如果游客自行放弃游览 ,游轮公司将不负责退还门票及更换 景点。 3、本行程标注时间仅供参考 ,具体以单航次游轮行径时间为准。 4、游轮船票 2 岁以下小童按照 10%收取;2-12 岁(不含 12 岁)不占床小童按照 50%收取;12 岁以上及 12 岁以下占床小童按照 100%收取。 5、景点: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门票已按优惠政策核算 ,所有证件不再享受二次优惠); 6、行程说明:行程中所标注时间为船舶正常航行情况下的时间 ,如遇天气、水位、航道管 制、船闸检修、船闸政治性关闭、码头停靠条件等特殊情况,船方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登离船 港口和航行时间,以游轮每日发布的行程为准。如因以上因素影响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此次航程延误或不能成行,我公司有权对行程和开航时间延迟和进行调整,我公司不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 7、特别说明 :以上船票、用餐、 门票、陆地为打包价格 ,客人自愿放弃用餐、景点不游览 费用不退费 ,以上行程已含景点已享受团队优惠价格 ,不再享受任何证件优惠(包括老年证、 学生证及军官证等); |
为保障您的旅行安全、顺利和愉快,请您在出游前和旅途中认真阅读我社提供的《国内旅游安全须知》和以下《出游注意事项》: 1、出发 1.1出游前请详细了解出发地及旅游目的地天气预报。携带好衣物洗漱等行李物品和必备药品。并确认自身身体状况(如孕期否等)适宜旅游。 1.2关于证件。成人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未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持护照订购车船机票的须携带护照原件,以及享受政府优待政策的证件等。 1.3切勿出现误机/船/车等情况。无论您所处何处,请提前选定合适交通方案留足充裕时间,以防止天气、路堵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集合地点而耽误行程。 1.4出发和返家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注意旅游活动期间和自行活动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交通 2.1凡“包销位”的机车船票,或有特别说明的机车船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 2.2公共交通票一经开出,因个人原因退票更改的,退改票损失费用由游客个人承担。 2.3由于公共交通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3、住房 3.1团队住宿按床位分房,故有可能出现拼房现象,如拼房不成功,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加收房差。三人同行自愿加床且酒店允许的,可以按照原订标准收费,另有约定的除外。儿童不占床的需补收早餐费用。 3.2酒店房内备有迷你吧的消费需自理,请入住时核对所含商品,如有短缺及时通知酒店服务员。 4、游览 4.1在旅途中请您听从导游的安排,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严禁携带牟利私货和违例物品。 4.2导游可能会根据行程状况调整行程先后顺序,但是游览景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4.3行程中赠送项目若因交通延误或天气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不作退费。 4.4自费项目请游客根据身体条件自愿选择参加,导游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安排。如不参加,可以自行在景区外游览或耐心等待。 4.5潜水、骑马、登山等存在危险的项目,请在专业指导下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参加,切勿超安全警戒范围。 4.6游客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游客自行终止履行本旅游合同,游客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不在旅行社责任范围内。 5、老年、未成年特别注意事项 5.1旅游者76周岁以上没有家属陪同的,除需要填写《安全保障卡》,告知我社您的身体状况外,还需要您的家属在《老年旅游者补充协议》上签字并提供家属的联系电话,以证明家属知晓您的出游计划。 5.2旅游者16周岁至18周岁的请由监护人陪同游览,如无监护人陪同,请签订《未成年人补充协议》;我社不接受16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 5.3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应选择自身身体状况允许并且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 6、购物 6.1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保留有效购物凭证。 6.2购买大件或易碎物品时应考虑携带是否方便或符合托运要求。 7、保险 7.1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若在旅途中发现意外请您当地就医,并保留当地医院提供的各类诊断证明、发票和病例的原件;意外发生时请尽快与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通知我方并将协助您向保险公司索赔。 7.2如您的保险有航班延误险,遇延误请您在机场该航空柜台开具航班延误证明,出游归来后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8、其他提示 8.1游客对行程、接待和服务标准有异意,请立即至电客服,我社全力解决。 8.2请游客如实填写意见单,处理投诉时我社将此作为重要凭证。 8.3因不可抗力(如:暴风雪,台风,地震等)及非我公司原因(如:战争、罢工、道路及景点整修等)或航班延误、取消等特殊原因必须要调整行程的情况发生,我司将与您商讨调整旅游计划,由此而导致额外费用产生的(如:食宿、交通、签证等)按照旅游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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